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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担当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(合集3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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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篇1】责任担当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

一、基本情况

针对在具体工作中,部分干部职工缺乏责任心、事业心,对待工作不敢担当,不愿负责,见困难就退、见问题就推、见矛盾就回避,混日子,当“太平官”、“逍遥官”的现象,我局通过“自己找”、“领导谈心”等形式,及时解决思想、工作、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和问题。

二、整改措施

(一)加强学习教育。在学习教育上,班子带头抓好“二个加强”:一是加强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教育,积极组织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学习教育,深入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质和根本要求,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教育;二是加强职业道德精神教育,积极开展文明科室、文明职工创建活动,提高荣誉意识。

(二)加强管理考核。在目标任务管理上,明确目标责任制,积极开展行政服务“让群众满意”活动,实施并完善绩效考核管理,以岗位激励、职称晋升、评先表模为抓手,寓事业发展、责任落实于具体目标任务中。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首席代表制、限时办结制、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制、责任追究制等八大制度,并跟踪问效,责任到人,到科室,让每个人都有压力,有动力。

(三)狠抓争先创优,开展行风评议。在典型引路建设上,着力抓好行政服务先进窗口、先进个人的模范建设。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以“整风肃纪、提高效能、改善服务、优化环境”为主要内容开展服务大厅行风评议活动,进一步促进经办大厅干部职工强化纪律观念、增强服务意识,做好主动服务,提高办事效率,全面提升窗口工作服务水平。

三、整改成效

通过一系列的自查自纠,达到了转变作风、改进工作、提质提效的效果,切实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对宗旨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工作态度、群众观念等方面的认识,牢固树立了农保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,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作风正派、业务精湛、纪律严明、无私奉献、求真务实、执法为民的农保队伍。

四、下一步打算

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和组织建设,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为民服务理念。继续深化学习教育,组织机关党员继续深入学习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等理论,深入领会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质和根本要求,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教育,激励全体农保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做理论学习的先行者,做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忠实执行者,做执政为民的实践者。

二是加强组织建设,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。按照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新要求,把开展活动的成效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,以创新完善机关党组织工作机制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,以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、正气型机关建设为要求,以“担当文化”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,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,推动党组织和机关党员“事不避难勇于担当”生机活力。

三是建立长效机制,增强制度的执行力。结合农保具体服务工作,从加强理论学习、党性修养、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服务等方面,着眼建立担当目标责任、担当监督检查、担当效果奖惩、担当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,积极地把教育管理机制向教育引导推进,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意识和责任意识,大局观念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,营造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的生机活力,实现农保各项工作的综合效益最大化。

四是推行机关工作“1234”工作法。在日常工作中,机关干部职工要做到“一个理念”:自己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就是代表农保部门的形象;“两个原则”:群众利益无小事、农保工作无小事;“三有”:来访有登记、交办有回音、结果有反馈;“四不让”: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、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、不让不文明行为和消极现象在我的身上出现、不让农保部门的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。提高干部职工的精品意识、细节意识,养成严谨高效、求实创新的良好习惯。

【篇2】责任担当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

  近年来,山东省认真落实“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”的好干部标准,在干部选拔使用、监督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,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,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,营造干事创业、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。

  注重精准考察,兜紧用人底线

 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,着眼把干部情况掌握在平时,努力建设“走在前列”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。

  青岛市探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办法,对党政正职岗位和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执纪执法、机要保密、监督监管、审计财务等重要部门领导岗位,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和限入规定,明确限入的5种负面情形和不适宜选拔任用的7种情形,兜紧选人用人底线,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。

  淄博市集中开展“对标先进担当有为”干部专项考察,对每个部门、每名县级干部逐一制定差异化考察方案和谈话提纲,并集中梳理干部为官不为的现实表现,设计《反向测评表》。依据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和干部综合表现情况,对班子分类定级,对干部逐一排序。岗位出现空缺后,先按岗位职责确定人选条件,根据条件划定人选范围,在人选范围内精准遴选,变“排到谁让谁干”为“谁适合干选谁干”。

  细化制度规定,推动能上能下

  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(试行)》,着力解决为官不正、为官不为、为官乱为等问题。

  东营市制定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将“不担当”问题细化为不坚持原则、不善攻坚克难、回避矛盾问题、工作推诿扯皮等8个方面,将“不作为”问题细化为服务群众不主动、工作作风漂浮等8个方面,细化标准、明确界定。

  日照市从日常调整、问责调整、考核末位调整、履职不力调整等4个方面,对领导干部能下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明确。同时,开展不作为、不担当、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,配套出台了《日照市政务环境和效能问责办法》,明确了问责的29种情形、7种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,在全市掀起聚力发展、提升效能、拼搏实干的热潮。

  完善激励机制,引导放手创业

  加大容错免责探索力度,鼓励干部大胆探索、先行先试,宽容干部在干净干事、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的失误。

  莱芜市制定《保护干部干事创业、改革创新积极性的意见》,设置予以免责的6种具体情况,从工作出发点、问题原因、工作方法、实际成效、群众满意度等5个方面明确评价标准,并明确提出注重在创业创新中考察干部,对敢于担当、勇于创新、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,树立鼓励干部干事创业、改革创新的正确导向。

  德州市制定《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》,详细列出在强化执行落实、大胆改革创新、积极攻坚克难、主动揽责涉险等情况下出现失误的8种具体情形,明确只要是出于公心、为了事业,予以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理,鼓励干部放手放胆干事创业。

  坚持从严从实,严格管理监督

  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大格局,进一步完善制度、创新方式,持续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。

  济南市通过两个多月的“调研巡视”,摸清摸准摸透了班子和干部情况,分别形成了调研巡视工作报告、干部评价材料,以及优秀干部名单、后备干部名单、工作一般和能力较弱的干部名单,为县乡领导班子换届、培养储备结构性干部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奠定基础。

  枣庄市制定《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办法》。明确“交接什么”,将人、财、事、物四大类全部纳入交接范围,同时区分不同群体明确交接重点。规范“如何交接”,推进交接有“白纸黑字”、有现场监督、有时限要求,一律书面交接、会议交接、限时交接。围绕保障“交接到位”,明确离任者、接任者和监管者三方的责任,有效避免“旧官”一走了之、“新官”不理旧账等问题。

【篇3】责任担当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

  今年,市委、市政府在开展"三争"决战年活动中,强调全市党员干部要树立更加蓬勃向上的朝气,创业创新的底气,敢作敢为的胆气。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,全市干部队伍担当意识、敢为意识、争优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升,但"不敢为、不想为、不会为、乱作为"等"为官不为"的现象还时有发生。为此,积极开展"为官不为"问题专项整治,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力、执行力、落实力建设,还是当前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,这既是对中央"三严三实"精神的具体落实,也是开展"三争"教育主题系列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。

  一、"为官不为"情况现状

  1.不敢为

  主要表现为三个"怕":

  一怕工作失误,不敢冒风险。担心踩到红线、触犯规则,把"不出事"作为最大原则,坚持中庸主义,工作无创新;

  二怕触及利益,不敢得罪人。该监管的不监管,该处置的不处置,该作为的不作为;

  三怕媒体炒作,不敢成焦点。不善于、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。

  2.不想为

  主要表现为两个"看":

  一是看热闹,摆老资格,看别人干,推脱本职工作,凡事能躲就躲,能避就避,能推就推,工作热情减弱,安于现状,不思进取;如:有部分50、60等股级、副科级干部,认为自己升职无望或即将退休,工作无热情,得过且过。

  二是看材料,在办公室听汇报、看材料,很少深入基层、了解具体情况,人浮于事,对基层工作不了解,不掌握,不热爱,缺少调研精神和实践精神,下命令做决定全靠"拍脑袋",凭经验。如某单位对土地性质实际为农用地(园地、耕地)作为工业用地申报审核把关不严,让某企业占地违建长达十年之久,被《今日聚焦》栏目曝光,对全市"三改一拆"、转型升级和作风效能等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
  3.不会为

  主要表现为三个"不":

  一是面对新业务无所适从,对深化改革、调整结构、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、不学习、不钻研,不仅效率低,成效差,而且返工率高。如某单位未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进行仔细研究,将多只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;

  二是面对新困难不知所措,遇到没有参考案例的新问题,新情况,不会利用理论工具科学分析,准确决断,合理解决,总是躲避矛盾,选择绕过;

  三是面对新形势束手无策,靠吃喝处感情、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,老办法不能用,新办法想不出,只能干瞪眼,干着急。

  4.慢作为

  主要表现为两个慢:

  一是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执行慢。缺乏雷厉风行、马上就办的气魄,作风拖沓,工作推一下动一下,不主动,不积极。严重影响政府的行政效能,错失抢抓发展的良机。如某单位在违建处置工作中在上级多次督办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批示督办的情况下,仍采取了拖延态度,对全市干部作风及"三改一拆"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;

  二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、急需办理的事情处理慢,不急群众之所急,想群众之所想。能立刻办理的不立刻办理,能马上解决的不马上解决。办事程序繁琐,审批手续复杂,政策规定不透明,宣讲解释不到位,让群众来回跑,甚至把慢作为当成是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手段。

  二、"为官不为"现象产生的原因

  1.官僚主义"作怪"

  只看重"官位",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公仆,怕担责,怕失去既得利益。有的认为"现在管得这样严,干事越多,出错几率就越大,犯不着去冒险",乃至"不出事"的思想"挂帅",为了不出事,宁愿不干事;

  随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,到频出数十条禁令,权力逐渐被关进笼子,做事用权受到制约,一时无法"适应",找不到"为官"的感觉,失去了干事的"动力",时常以"为官不

  易"作为"为官不为"借口。

  2.惯性思维"作祟"

  不深入实际,深入群众。不善于研究新情况、新问题,思维僵化,依法办事意识不强,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,跟不上时代。

  习惯了长久以来听汇报、发指示的工作方式,唯我是从,凭感觉决策,凭经验办事,新形势下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,新办法不会用。

  3.监管行为"遭绑"

  监管过程中卖人情。因为私人关系,对于发现的为官不为现象不指出,不通报,不处置,听之任之,甚至欺上瞒下,包庇纵容。

  监管过程中收受贿赂。面对存在的问题"装聋作哑",甚至被要挟和绑架,导致不能作为。

  4.绩效评价"作秀"

  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,特别是对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应,许多时候走了形式,存在领导干部"自己给自己打高分"的情况,导致考核、评议成为"作秀"。

  一些单位存在"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、少干事就会少得罪人,不得罪人考核评价就很好"的现象,"为官不为"的人反而考核结果优秀,打击了为官有为,要为的人的积极

  性。

  三、开展"为官不为"问题专项整治的对策建议

  1.落实三严三实,树立"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"执政理念

  (1)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。

  通过补足精神之"钙",培育"为官有为"信念,坚持把"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,谋事要实、创业要实、做人要实"作为每个领导干部的为官准则,提升执政为民的"精气神",增强担当为民之责。

  (2)树立干部正确人生价值观。

  要增强党员干部"乱云飞渡仍从容"的政治定力,坚守"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"的执政理念,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,正如***在浙江任书记时所说:"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,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,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。所以,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"乌纱帽"为民干事。"加大"清廉为官、事业有为"的宣传力度,树立先进典型,激发干事热情,为干事者撑腰,为敢闯者壮胆,为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。

  (3)提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。

  严格要求领导干部主动弯下身子,深入基层,从实际出发,联合实际情况下政策,出决策,培养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责任,直面矛盾,脚踏实地,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,诚实对人,忠诚于党,对党对人民要真心实意,做老实人,说老实话,办老实事,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。

  2.加强效能监督,健全"多元参与,治庸问责"监察制度

  (1)强化"治庸问责"制度。

  进一步加大整治"四风"力度,对工作"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不落实、中梗阻"等"为官不为"现象开展专项整治,强化"治庸问责"。对一般干部的"不为"问题,要通过强化首长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、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。

  (2)构建多元参与监督网。

  加强人大、政协的监督作用,引入媒体、社会舆论等监督力量,通过"今日聚焦"等栏目,对"为官不为"情况进行曝光,鼓励网络合法言论自由,纪检监察部门开设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的投诉举报渠道,形成"不为"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。

  (3)深化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。

  严格实行干部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,组织人事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巡视监督,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,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。对那些为官不为、尸位素餐者,要敢于亮剑,立场坚定,态度坚决,果断查处。严格追究"不作为"行为责任,对玩忽职守、渎职失职,情节严重,构成违法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3.科学绩效考评,完善"为官有为,不敢不为"工作机制

  (1)落实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。

  把办事公开、依法办事、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,实行业务限时办理制度,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,坚持把"裁判权"交给群众,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,使"不作为"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,促进不断整改。

  (2)转变年度考评模式。

  年度考核转为上级集中考核和下级评议并重,突出平时考评,增加群众评价比重。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,重点培养,优先选用,鼓励创业,宽容失误,明确把"敢于担当"列入民主测评重要内容。

  (3)强化"为官敢为"保障制度。

  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、新挑战、新机遇,鼓励领导干部"摸着石头过河",使用新方法,运用新对策,引入新思路,对于大胆创新,勇于实践,敢于担当的行为要大力支持,对于在具体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,尽可能的给予宽容和免责,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敢于争先、勇于争优的"敢为"氛围。

  "实绩论英雄,不当老好人,不做太平官",对于在工作中敢于打破常规、锐意进取并取得相应成效的,实行加分制度。以此来消除"恐惧症",强化"为官敢为"的保障,真正让"为官有为"者敢有为,有所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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